眾所周知,集電線路海纜和送出海纜是海上風電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不但承擔著將電量匯集并輸送至岸上的職責,更是海上升壓站、海上風機自用電的第一道保障,其可靠性對整個海上風電場安全運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海纜故障風險是整個海上風電場風險評估中不可回避的問題。雖然,以往的運行經驗得到的結論是海纜幾乎沒有自發(fā)的電氣故障,但海纜附件故障(例如終端安裝不當、接頭未處理好等)或外力因素(錨害、暴力施工等)造成的損傷則是不可忽略的潛在威脅。
在【秒懂系列】海上風電集電線拓撲大全中,我們曾給大家介紹了一種“環(huán)網結構”的集電線路,這種在歐洲不少海上風場中應用的集電線路型式,就是考慮了足夠的冗余度,以防止海纜故障造成較大的發(fā)電量損失。當然,這種集電線路也大大增加了投資成本。
那么,如何權衡海纜故障損失與投資成本呢?換言之——
如何來評估海上風電集電線路故障的影響?
如何在發(fā)電量計算過程中使用可信度高的海纜可利用率呢?
來看一下歐洲同行們是如何做的吧。
海纜故障導致的發(fā)電量損失估算
目前,歐洲海上風電集電線路系統(tǒng)電壓等級普遍采用66kV,考慮高壓海纜(≥60kV)故障原因分為內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對故障導致的發(fā)電量損失可按下述方法進行估算:
1)內部原因導致故障(Internal Origin Failures)
在“CigreTB379 - 2009: Update of Service Experience of HV Underground and SubmarineCable Systems”(國際大電網會議文件)統(tǒng)計數據基礎上進行估算。
由于CigreTB379中未能統(tǒng)計到交聯聚乙烯海上交流電纜的故障次數,故選用陸上交流電纜內部原因導致故障的統(tǒng)計數據,即回路故障次數0.03次/(年·100回路km),終端故障次數0.007次/(年·100個),中間接頭故障次數0.005次/(年·100個)。
因此,單位回路km的海纜故障次數可由下式計算(無中間接頭):
2)外部原因導致故障(External Origin Failures)
外部原因主要包括墜落物、緊急落錨或拖拽、漁業(yè)活動三種外部原因,其中:
① 墜落物:當在船只和風機或升壓站之間進行吊運物品過程中,考慮物品意外掉落墜海并損傷海纜。由于缺乏僅針對海上風電的事故統(tǒng)計數據,故采用“OTO 95 959–An examination of the number and frequency of seriousped object and swinging load incidents involving cranes and lifting deviceson offshore installations for the period 1981-1992”歐洲海上油氣工業(yè)的相關統(tǒng)計進行計算。
根據統(tǒng)計1981至1992年間,所有海上吊運物品的作業(yè)有1777次,其中發(fā)生與物品墜海相關嚴重事故次數為56次,由此計算其事故率為3.15%。
② 緊急落錨和落錨拖拽:考慮航行在風場區(qū)域內的船只在緊急情況下落錨或拖拽錨的發(fā)生概率(一般小于10-6),對于限制航行的風場區(qū)域內幾乎忽略不計。
③ 漁業(yè)活動:考慮拖網捕魚對淺敷海纜的損害,可通過預測漁具潛入海床的深度(0.1-0.3米),從而加深海纜敷設深度來避免影響;其他捕魚方式對保護或埋設好的電纜影響較小,可不考慮。
3) 集電線路海纜故障損失分析
當集電線路海纜故障發(fā)生后,海纜維修所帶來的發(fā)電量損失將以可利用率系數的形式體現在風場實際發(fā)電量計算中。故對此系數進行的計算如下:
故障維修時長估算:
需考慮海纜故障發(fā)生后,從診斷、故障定位、維修到最后復位的全過程時間估算。下表以歐洲某海上風電場的預測為例,理想狀況下需要66天。
發(fā)電量損失估算:
考慮故障發(fā)生原因及位置的所有可能場景,計算發(fā)生導致1臺至n臺風機無法發(fā)電的電量損失及其概率。
4)算例(敲黑板)
假設某海上風電場總裝機容量300MW,年均等效利用小時數3300h,配置50臺6MW風機,集電線路采用35kV普通鏈式結構,每4-5臺風機組成一組風機組串,共12組,海纜總長度為75km。
內部原因導致故障次數(不考慮設電纜中間接頭):
外部原因導致故障率次數:
假設對海上升壓平臺的吊運物品作業(yè)次數為6次/年,吊運路徑經過集電線路海纜上方的概率為1/10。則可計算得到海上升壓平臺的吊運物品墜海事故發(fā)生并導致海纜的次數為
對風機相關的設備運輸作業(yè),考慮采用專用登陸設備(walk to work system),則可不考慮因吊運而發(fā)生的事故。
故障維修時長估算:
為保守考慮,取90天維修時間。
發(fā)電量損失估算:
故障導致1臺風機停機90天所損失的發(fā)電量為4882.2MWh,每段海纜內部按等概率考慮,不考慮同時2段以上海纜發(fā)生故障。
綜合以上海纜事故發(fā)生率和每次發(fā)生事故造成的發(fā)電損失,因海纜故障導致的發(fā)電量損失可估算為936.66MWh/年,占風場總發(fā)電量的0.095%。
海纜故障風險是整個海上風電場風險評估中不可回避的問題。雖然,以往的運行經驗得到的結論是海纜幾乎沒有自發(fā)的電氣故障,但海纜附件故障(例如終端安裝不當、接頭未處理好等)或外力因素(錨害、暴力施工等)造成的損傷則是不可忽略的潛在威脅。
在【秒懂系列】海上風電集電線拓撲大全中,我們曾給大家介紹了一種“環(huán)網結構”的集電線路,這種在歐洲不少海上風場中應用的集電線路型式,就是考慮了足夠的冗余度,以防止海纜故障造成較大的發(fā)電量損失。當然,這種集電線路也大大增加了投資成本。
那么,如何權衡海纜故障損失與投資成本呢?換言之——
如何來評估海上風電集電線路故障的影響?
如何在發(fā)電量計算過程中使用可信度高的海纜可利用率呢?
來看一下歐洲同行們是如何做的吧。
海纜故障導致的發(fā)電量損失估算
目前,歐洲海上風電集電線路系統(tǒng)電壓等級普遍采用66kV,考慮高壓海纜(≥60kV)故障原因分為內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對故障導致的發(fā)電量損失可按下述方法進行估算:
1)內部原因導致故障(Internal Origin Failures)
在“CigreTB379 - 2009: Update of Service Experience of HV Underground and SubmarineCable Systems”(國際大電網會議文件)統(tǒng)計數據基礎上進行估算。
由于CigreTB379中未能統(tǒng)計到交聯聚乙烯海上交流電纜的故障次數,故選用陸上交流電纜內部原因導致故障的統(tǒng)計數據,即回路故障次數0.03次/(年·100回路km),終端故障次數0.007次/(年·100個),中間接頭故障次數0.005次/(年·100個)。
因此,單位回路km的海纜故障次數可由下式計算(無中間接頭):
2)外部原因導致故障(External Origin Failures)
外部原因主要包括墜落物、緊急落錨或拖拽、漁業(yè)活動三種外部原因,其中:
① 墜落物:當在船只和風機或升壓站之間進行吊運物品過程中,考慮物品意外掉落墜海并損傷海纜。由于缺乏僅針對海上風電的事故統(tǒng)計數據,故采用“OTO 95 959–An examination of the number and frequency of seriousped object and swinging load incidents involving cranes and lifting deviceson offshore installations for the period 1981-1992”歐洲海上油氣工業(yè)的相關統(tǒng)計進行計算。
根據統(tǒng)計1981至1992年間,所有海上吊運物品的作業(yè)有1777次,其中發(fā)生與物品墜海相關嚴重事故次數為56次,由此計算其事故率為3.15%。
② 緊急落錨和落錨拖拽:考慮航行在風場區(qū)域內的船只在緊急情況下落錨或拖拽錨的發(fā)生概率(一般小于10-6),對于限制航行的風場區(qū)域內幾乎忽略不計。
③ 漁業(yè)活動:考慮拖網捕魚對淺敷海纜的損害,可通過預測漁具潛入海床的深度(0.1-0.3米),從而加深海纜敷設深度來避免影響;其他捕魚方式對保護或埋設好的電纜影響較小,可不考慮。
3) 集電線路海纜故障損失分析
當集電線路海纜故障發(fā)生后,海纜維修所帶來的發(fā)電量損失將以可利用率系數的形式體現在風場實際發(fā)電量計算中。故對此系數進行的計算如下:
故障維修時長估算:
需考慮海纜故障發(fā)生后,從診斷、故障定位、維修到最后復位的全過程時間估算。下表以歐洲某海上風電場的預測為例,理想狀況下需要66天。
發(fā)電量損失估算:
考慮故障發(fā)生原因及位置的所有可能場景,計算發(fā)生導致1臺至n臺風機無法發(fā)電的電量損失及其概率。
4)算例(敲黑板)
假設某海上風電場總裝機容量300MW,年均等效利用小時數3300h,配置50臺6MW風機,集電線路采用35kV普通鏈式結構,每4-5臺風機組成一組風機組串,共12組,海纜總長度為75km。
內部原因導致故障次數(不考慮設電纜中間接頭):
外部原因導致故障率次數:
假設對海上升壓平臺的吊運物品作業(yè)次數為6次/年,吊運路徑經過集電線路海纜上方的概率為1/10。則可計算得到海上升壓平臺的吊運物品墜海事故發(fā)生并導致海纜的次數為
對風機相關的設備運輸作業(yè),考慮采用專用登陸設備(walk to work system),則可不考慮因吊運而發(fā)生的事故。
故障維修時長估算:
為保守考慮,取90天維修時間。
發(fā)電量損失估算:
故障導致1臺風機停機90天所損失的發(fā)電量為4882.2MWh,每段海纜內部按等概率考慮,不考慮同時2段以上海纜發(fā)生故障。
綜合以上海纜事故發(fā)生率和每次發(fā)生事故造成的發(fā)電損失,因海纜故障導致的發(fā)電量損失可估算為936.66MWh/年,占風場總發(fā)電量的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