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兩個交易日后,ST新梅拿出了重組預案,擬以資產置換和發(fā)行股份收購資產的方式,作價67億元將太陽能電池制造龍頭愛旭科技攬入懷中。曾因股權爭奪而飄搖多年的ST新梅,有望借此徹底變身,而中小股東得到的則是三年合計超20億元凈利的承諾。公司股票于1月8日開市起復牌。
重組預案顯示,ST新梅重組分為重大資產置換和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兩步。首先,公司擬將除保留資產外的全部資產、負債及業(yè)務作為置出資產,與愛旭科技全體股東持有的愛旭科技整體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后100%股權的等值部分進行置換;保留資產為上市公司持有的一項名為“600732.com.cn”的域名資產,擬置出資產的預估值約為5億元。
然后,參照愛旭科技100%股權67億元的預估值,在扣除5億元后的62億元差額將由上市公司以發(fā)行股份的方式向愛旭科技全體股東購買。發(fā)行價格為3.88元/股,發(fā)行數(shù)量為15.98億股。
此次交易前,新達宏浦持有ST新梅22.05%的股權,為公司控股股東,朱旭東、李勇軍、王晴華為實際控制人。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為陳剛,其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6.91%的股權。陳剛與天創(chuàng)海河基金為一致行動人,珠海橫琴嘉時是陳剛控制的企業(yè),因此,交易后,陳剛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控制上市公司42.41%的表決權。ST新梅實際控制權發(fā)生變更,故構成重組上市。
為何選擇愛旭科技作為重組標的?有接近ST新梅的知情人士透露,ST新梅此前主業(yè)乏力,還陷入股權爭奪,股東們都希望盡快改變這一狀況,引入股權結構清晰、真正能夠長期發(fā)展的產業(yè)公司。
資料顯示,愛旭科技是全球最大的先進太陽能電池企業(yè)之一,2017年,愛旭科技成功研發(fā)并實現(xiàn)高效PERC單面電池和PERC雙面電池的量產,成為全球首家使用管式PERC技術量產PERC單面電池和PERC雙面電池的太陽能電池制造商。愛旭科技2016年至2018年分別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15.78億元、19.78億元和40.85億元,實現(xiàn)凈利潤1.01億元、1.06億元和3.53億元。對于2018年營收、凈利的變化,公司解釋為義烏一期產能的不斷釋放、投產初期成本增加幅度的減緩。
交易對方承諾,愛旭科技在2019年至2021年實現(xiàn)的歸母凈利潤(以扣非前后凈利潤孰低為準)分別不低于4.38億元、7.4億元和9億元。若未能在2019年底完成重組,上述業(yè)績承諾將向后順延。
此次交易各方的底氣還體現(xiàn)在對所持股份限售期的承諾上。公告顯示,不僅實際控制人陳剛及其一致行動人承諾,此次取得股權限售期不少于36個月(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個月屆滿之日及業(yè)績補償義務(若有)履行完畢之日前,以較晚者為準),并且此次交易前持有愛旭科技41.34%股權的義烏奇光也將鎖定期設置在至少36個月。公開資料顯示,義烏奇光背后是知名投資者機構IDG資本。根據(jù)此前媒體報道,IDG資本于2016年投資了愛旭科技。
除上述兩方外,愛旭科技其余“小股東”——南通沿海創(chuàng)投、江蘇新材創(chuàng)投、金茂新材創(chuàng)投、深圳天誠一號、段小光、邢憲杰和譚學龍,均承諾鎖定期至少為24個月。
值得一提的是,ST新梅控股股東新達浦宏及其關聯(lián)方浦東科投(持有上市公司0.36%股權)也在重組方案中表示,此次交易完成后36個月內不轉讓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這意味著,新達浦宏所持有的ST新梅股權,在未來三年時間內仍將處于限售狀態(tài),相當于其將與ST新梅一起度過愛旭科技的業(yè)績承諾期,而非在此次交易中套現(xiàn)離場。
重組預案顯示,ST新梅重組分為重大資產置換和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兩步。首先,公司擬將除保留資產外的全部資產、負債及業(yè)務作為置出資產,與愛旭科技全體股東持有的愛旭科技整體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后100%股權的等值部分進行置換;保留資產為上市公司持有的一項名為“600732.com.cn”的域名資產,擬置出資產的預估值約為5億元。
然后,參照愛旭科技100%股權67億元的預估值,在扣除5億元后的62億元差額將由上市公司以發(fā)行股份的方式向愛旭科技全體股東購買。發(fā)行價格為3.88元/股,發(fā)行數(shù)量為15.98億股。
此次交易前,新達宏浦持有ST新梅22.05%的股權,為公司控股股東,朱旭東、李勇軍、王晴華為實際控制人。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為陳剛,其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6.91%的股權。陳剛與天創(chuàng)海河基金為一致行動人,珠海橫琴嘉時是陳剛控制的企業(yè),因此,交易后,陳剛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控制上市公司42.41%的表決權。ST新梅實際控制權發(fā)生變更,故構成重組上市。
為何選擇愛旭科技作為重組標的?有接近ST新梅的知情人士透露,ST新梅此前主業(yè)乏力,還陷入股權爭奪,股東們都希望盡快改變這一狀況,引入股權結構清晰、真正能夠長期發(fā)展的產業(yè)公司。
資料顯示,愛旭科技是全球最大的先進太陽能電池企業(yè)之一,2017年,愛旭科技成功研發(fā)并實現(xiàn)高效PERC單面電池和PERC雙面電池的量產,成為全球首家使用管式PERC技術量產PERC單面電池和PERC雙面電池的太陽能電池制造商。愛旭科技2016年至2018年分別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15.78億元、19.78億元和40.85億元,實現(xiàn)凈利潤1.01億元、1.06億元和3.53億元。對于2018年營收、凈利的變化,公司解釋為義烏一期產能的不斷釋放、投產初期成本增加幅度的減緩。
交易對方承諾,愛旭科技在2019年至2021年實現(xiàn)的歸母凈利潤(以扣非前后凈利潤孰低為準)分別不低于4.38億元、7.4億元和9億元。若未能在2019年底完成重組,上述業(yè)績承諾將向后順延。
此次交易各方的底氣還體現(xiàn)在對所持股份限售期的承諾上。公告顯示,不僅實際控制人陳剛及其一致行動人承諾,此次取得股權限售期不少于36個月(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個月屆滿之日及業(yè)績補償義務(若有)履行完畢之日前,以較晚者為準),并且此次交易前持有愛旭科技41.34%股權的義烏奇光也將鎖定期設置在至少36個月。公開資料顯示,義烏奇光背后是知名投資者機構IDG資本。根據(jù)此前媒體報道,IDG資本于2016年投資了愛旭科技。
除上述兩方外,愛旭科技其余“小股東”——南通沿海創(chuàng)投、江蘇新材創(chuàng)投、金茂新材創(chuàng)投、深圳天誠一號、段小光、邢憲杰和譚學龍,均承諾鎖定期至少為24個月。
值得一提的是,ST新梅控股股東新達浦宏及其關聯(lián)方浦東科投(持有上市公司0.36%股權)也在重組方案中表示,此次交易完成后36個月內不轉讓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這意味著,新達浦宏所持有的ST新梅股權,在未來三年時間內仍將處于限售狀態(tài),相當于其將與ST新梅一起度過愛旭科技的業(yè)績承諾期,而非在此次交易中套現(xiàn)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