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本年度第5次采購價格等估算委員會于12月5日召開,討論了下年度光伏發(fā)電收購價格確定后的設想成本和太陽能招標制度相關議題。提出了2017年擬將0.5GW的2MW以上項目列入招標對象的方案,并獲得了委員會的同意。
因固定價格收購制度(FIT)的修訂,雖使采用招標制成為可能性,但招標對象的輸出規(guī)模和招標額度需由估算委員會審議決定。在本次委員會上,事務局首次公布了招標制度的具體內(nèi)容。
招標對象限定為并網(wǎng)輸出為2MW以上的特高壓輸電線的并網(wǎng)項目。之所以為2MW以上,是因為除了"由大規(guī)模運營商之間的競爭,有望實現(xiàn)價格降低的效果"之外,還有“從近幾年系統(tǒng)費用的走勢來看,2MW以上項目的成本壓縮停滯”等原因。
招標2017年度將實施1次,2018年度實施2次。3次的招標額度合計最大為1.5GW。下年度第1次的招標額度為“0.5GW(500MW第2次、第3次的招標額度將在驗證第1次的結果后再行設定”。
第1次的招標額度0.5GW是基于近幾年設備認證量確定的能激發(fā)充分競爭的容量”。
2MW以上設備的認證量,2013年度為12.007GW,2014年度為6.318GW,2015年度為1.361GW,2016年度為0.544GW(截至6月30日)。事務局表示,2016年度全年預計為1GW左右。
因為2MW以上項目于2013年度觸頂后在減少,2017年度有可能降至1GW以下。因此,作為“能激發(fā)充分競爭的容量”,第1年首先定在了“0.5GW”。
關于上限價格“第1次為照顧運營商的預見性,金額與招標范圍之外的商用太陽能相同”。第2次、第3次的價格將與招標額度一樣,在驗證第1次的結果后再設定。
2016年度的招標將于明年9月實施,在1個月后的10月公布結果。投標價格以錢為單位(0.01日元)。當價格相同時,則以抽簽決定。中標者若因認證申請而未在事業(yè)計劃中自己記載的啟動日期投入運轉(zhuǎn),則保證金將被沒收。
關于作為上限價格的商用太陽能的2017年度收購價格,事務局方案預定在下次估算委員會上公布。
各年度的太陽能認證數(shù)量和容量(出處:經(jīng)濟產(chǎn)業(yè)省)
因固定價格收購制度(FIT)的修訂,雖使采用招標制成為可能性,但招標對象的輸出規(guī)模和招標額度需由估算委員會審議決定。在本次委員會上,事務局首次公布了招標制度的具體內(nèi)容。
太陽能系統(tǒng)費用年份推移(按規(guī)模統(tǒng)計)(出處:經(jīng)濟產(chǎn)業(yè)省)
招標對象限定為并網(wǎng)輸出為2MW以上的特高壓輸電線的并網(wǎng)項目。之所以為2MW以上,是因為除了"由大規(guī)模運營商之間的競爭,有望實現(xiàn)價格降低的效果"之外,還有“從近幾年系統(tǒng)費用的走勢來看,2MW以上項目的成本壓縮停滯”等原因。
招標2017年度將實施1次,2018年度實施2次。3次的招標額度合計最大為1.5GW。下年度第1次的招標額度為“0.5GW(500MW第2次、第3次的招標額度將在驗證第1次的結果后再行設定”。
第1次的招標額度0.5GW是基于近幾年設備認證量確定的能激發(fā)充分競爭的容量”。
2MW以上設備的認證量,2013年度為12.007GW,2014年度為6.318GW,2015年度為1.361GW,2016年度為0.544GW(截至6月30日)。事務局表示,2016年度全年預計為1GW左右。
因為2MW以上項目于2013年度觸頂后在減少,2017年度有可能降至1GW以下。因此,作為“能激發(fā)充分競爭的容量”,第1年首先定在了“0.5GW”。
關于上限價格“第1次為照顧運營商的預見性,金額與招標范圍之外的商用太陽能相同”。第2次、第3次的價格將與招標額度一樣,在驗證第1次的結果后再設定。
2016年度的招標將于明年9月實施,在1個月后的10月公布結果。投標價格以錢為單位(0.01日元)。當價格相同時,則以抽簽決定。中標者若因認證申請而未在事業(yè)計劃中自己記載的啟動日期投入運轉(zhuǎn),則保證金將被沒收。
關于作為上限價格的商用太陽能的2017年度收購價格,事務局方案預定在下次估算委員會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