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日前在一份政策草案中透露,印度國家太陽能政策的第二階段將提供一個新形式的反向競標,旨在安裝750MW的太陽能裝機容量。
這一新型反向競標要求投資者報出建設該項目需要的錢數(shù),以有資格享有所謂的可行資助缺口資金(VGF),而非引用電力公司之前規(guī)范的支付的電價。
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部(MNRE)日前建立印度太陽能公司(SECI),以管理提供VGF。SECI將VGF提供給需要最少資金的項目開發(fā)商,以使該項目“可行”。
印度政府致力于在第二階段安裝總計750MW。每個投標者最大將僅被分配100MW,最小裝機容量為10MW。根據(jù)VGF,開發(fā)商將簽署一份為期二十五年的購電協(xié)議,以每千瓦時5.45盧比或4.95盧比的價格向擁有良好資產負債表的開發(fā)商出售電力,借此支付較低的稅,因此將不需要與較低補貼的開發(fā)商一樣獲得太多的財政支持。
印度咨詢公司RESolve的哈里·馬諾哈蘭(Hari Manoharan)表示,盡管這可能使得項目對于SECI而言“具有風險”,但是將要求工廠來履行某些標準。
VGF將覆蓋該項目成本的至少30%。該項目所需的設備交付至少一半時,SECI將支付這一數(shù)額的25%。50%將在完全試運營后被提供,剩余25%在成功運營一年之后支付。
該政策草案還分配一定比例的啟用國內制造的材料的項目,盡管整個細節(jié)尚未公開,也許由于政府對于是否包含薄膜在其本地生產配額要求(DCR)中的不確定性。目前,DCR僅適用于晶體硅組件,薄膜得以豁免。然而,這日前導致各公司進口薄膜技術,損害其國內組件制造商。
一直存在猜測,在750MW的裝機容量中,DCR僅可以被分配到250MW的項目。
投資公司Mercom的拉杰·普拉布(Raj Prabhu)相信,VGF對于印度發(fā)電量而言并不理想:“如果政策朝著這個方向發(fā)展(VGF),印度的太陽能將很快開始像其他的基礎設施或常規(guī)能源項目一樣,那些項目從未如此成功過。”
馬諾哈蘭不同意:“我認為常規(guī)的項目不成功并非VGF的原因,主要由于缺乏擔保、長期燃料供應超過任何其他,而非由于PPP。”
然而,RESolve創(chuàng)始人兼總監(jiān)Madhavan Nampoothiri表示,在實施VGF之前,政府需要回答更重要的問題。“VGF主要的挑戰(zhàn)是由于運營電站所有的錢在一年內被釋放出來,MNRE將如何確保該電站的質量優(yōu)異,并且能夠以最佳水平運營二十五年?”
就VGF的磋商將于四月三十日結束,預計將于2013年五月或六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