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遼寧營口市人民政府發(fā)布《關于營口市省管海域7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結果的公示》。
根據(jù)公示,經(jīng)過專家的綜合評審,確定營口市省管海域7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的最終投資主體為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東北分公司。
根據(jù)12月30日發(fā)布的《營口市省管海域7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本次競爭性配置范圍為遼寧省海上風電規(guī)劃中位于營口市省管海域的Y1和Y2場址,裝機容量分別為15萬千瓦和55萬千瓦,整體一次性開展競爭性配置。
全文如下:
關于營口市省管海域7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結果的公示
根據(jù)《遼寧省2024年度海上風電建設方案》(遼發(fā)改能源〔2024〕690號),營口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專家完成了對營口市省管海域7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的評審工作。
一、評審結果
依據(jù)《營口市省管海域7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工作方案》,經(jīng)過專家的綜合評審,確定營口市省管海域7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的最終投資主體為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東北分公司。
二、公示時間
公示期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5日。
三、提交異議情況說明
1.公示期內,參與此次競爭性配置的企業(yè)若對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正式向營口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營口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將根據(jù)異議內容及配置相關情況予以答復。
2.異議須由申報企業(yè)法人或授權委托人實名以書面形式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持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公章,并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異議函應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未參加本次競配活動,或不具備法人資格,或在本次競配活動中自身權益未受到損害的其他各方提出的異議不予受理。
3.異議提出人須對具體的事實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責任。對捏造事實,提供虛假、偽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異議的,相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4.異議應一次性提交有效線索及證明材料。異議已處理并答復后,就同一問題再次提出異議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證據(jù)的,不再受理。
5.提交異議文件須在2025年1月15日17時00分前當面遞交至營口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6.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異議文件,將不予受理。
聯(lián)系人及電話:梁先生 0417-2998537
營口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月13日
來源:營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