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面向國家重大需求,以光化學和光物理為基礎,光功能材料與光化學轉換為導向,開展分子光化學、有機光電子材料與集成器件應用基礎性研究。重點研究超分子光化學、光催化、光電轉換材料、光電信息材料等方面的基本問題以及相關的器件,為提高我國有機光電功能材料和集成器件研究的創(chuàng)新能力和在國際相關領域的競爭力和影響力,發(fā)展我國信息技術產業(yè)和可再生能源產業(yè),進而為我國的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與國家安全做出貢獻。
現面向所外發(fā)布2013 -2014年度擬開放課題,歡迎申請。
一、開放對象
國內外具有助研、講師、工程師以上職稱或具有同等研究能力的研究人員,或已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人員。申請者同時參加的研究課題不能超過2項;其合作者的工作時間必須有可靠的保證。
二、研究方向
(1) 以有機光電功能材料為背景的光物理與光化學過程:研究有機光電功能材料涉及的分子光化學和超分子光化學中的重要基本科學問題,包括基元功能分子的設計與合成,有機光電功能材料與器件的構筑原理和方法,光電功能的調控,超分子體系中的電子轉移、能量傳遞和化學轉換。
(2) 有機光信息材料及器件:研究納米晶體與高分子的復合光信息材料、光波導器件、有機電致發(fā)光材料和器件、有機光存儲材料及器件等。
(3) 太陽能光電轉換和光化學轉換新材料與新技術:研究染料敏化太陽能電池相關材料和技術,有機(聚合物)薄膜太陽能電池的相關材料和技術、太陽能光催化分解水制氫中的重要科學問題。
(4) 光催化材料與光化學合成新技術:研究控制光化學反應選擇性的新型催化材料以及綠色光化學合成過程。
三、基金申請程序
(1) 申請基金課題須填寫“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開放課題申請書。(見附件可下載)
(2) 基金申請書一式三份,簽字蓋章后報送“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電子版發(fā)送聯系方式地址。
(3) 申請課題由“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評審擇優(yōu)錄取。在相同條件下,實驗室對強強聯合、優(yōu)勢互補、交叉學科的課題將優(yōu)先考慮給予支持;優(yōu)秀青年科學工作者優(yōu)先。為了鼓勵開放流動、吸引國內外優(yōu)秀科技工作者來重點實驗室工作,在相同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同國內外開展合作的研究項目。批準后的申請課題列為實驗室研究課題,下達研究經費。
(4) 申請者需與擬合作的課題組負責人共同討論,確定好研究課題實施方案。
(5) 課題完成期限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年內完成。未完成結題者不得再次申請本次開放課題。原則上實驗室不支持連續(xù)兩次申請者,經實驗室認定的結題特別優(yōu)秀者可予以繼續(xù)支持。
四、基金的使用與管理
(1) 基金使用起止時間:2013.6-2014.6。
(2) 根據中國科學院理化技術研究所財務管理規(guī)定以及“重點實驗室管理條例及開放課題管理辦法”,經費使用不得違反財務制度。
五、課題及成果管理
(1) 資助課題結束后,必須向實驗室提交學術論文與結題報告(模板見附件),紙質版一式兩份,所在單位蓋章后郵寄至合作者處,電子版發(fā)送至聯系方式地址。
(2) 申請者需嚴格按照要求完成課題,實驗室主任有權根據課題進展執(zhí)行情況暫時終止或取消基金資助。
(3) 開放課題研究成果雙方共享。申請人在發(fā)表學術論文及專利成果中應署名“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理化技術研究所)Key Laboratory of Photochemical Conversion and Optoelectronic Materials, TIPC,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并注明該成果受到本實驗室資助。
附件1: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課題組聯系方式
附件2: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申請書
附件3: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使用規(guī)定
附件4: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開放課題結題報告
征集時間:至2013年5月15日
征集要求:請參考附件格式要求申報
聯系人:王麗君 (實驗室秘書)
電話:010-82543626
E-mail:guanghuaxue@mail.ipc.ac.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中關村東路29號,100190
現面向所外發(fā)布2013 -2014年度擬開放課題,歡迎申請。
一、開放對象
國內外具有助研、講師、工程師以上職稱或具有同等研究能力的研究人員,或已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人員。申請者同時參加的研究課題不能超過2項;其合作者的工作時間必須有可靠的保證。
二、研究方向
(1) 以有機光電功能材料為背景的光物理與光化學過程:研究有機光電功能材料涉及的分子光化學和超分子光化學中的重要基本科學問題,包括基元功能分子的設計與合成,有機光電功能材料與器件的構筑原理和方法,光電功能的調控,超分子體系中的電子轉移、能量傳遞和化學轉換。
(2) 有機光信息材料及器件:研究納米晶體與高分子的復合光信息材料、光波導器件、有機電致發(fā)光材料和器件、有機光存儲材料及器件等。
(3) 太陽能光電轉換和光化學轉換新材料與新技術:研究染料敏化太陽能電池相關材料和技術,有機(聚合物)薄膜太陽能電池的相關材料和技術、太陽能光催化分解水制氫中的重要科學問題。
(4) 光催化材料與光化學合成新技術:研究控制光化學反應選擇性的新型催化材料以及綠色光化學合成過程。
三、基金申請程序
(1) 申請基金課題須填寫“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開放課題申請書。(見附件可下載)
(2) 基金申請書一式三份,簽字蓋章后報送“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電子版發(fā)送聯系方式地址。
(3) 申請課題由“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評審擇優(yōu)錄取。在相同條件下,實驗室對強強聯合、優(yōu)勢互補、交叉學科的課題將優(yōu)先考慮給予支持;優(yōu)秀青年科學工作者優(yōu)先。為了鼓勵開放流動、吸引國內外優(yōu)秀科技工作者來重點實驗室工作,在相同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同國內外開展合作的研究項目。批準后的申請課題列為實驗室研究課題,下達研究經費。
(4) 申請者需與擬合作的課題組負責人共同討論,確定好研究課題實施方案。
(5) 課題完成期限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年內完成。未完成結題者不得再次申請本次開放課題。原則上實驗室不支持連續(xù)兩次申請者,經實驗室認定的結題特別優(yōu)秀者可予以繼續(xù)支持。
四、基金的使用與管理
(1) 基金使用起止時間:2013.6-2014.6。
(2) 根據中國科學院理化技術研究所財務管理規(guī)定以及“重點實驗室管理條例及開放課題管理辦法”,經費使用不得違反財務制度。
五、課題及成果管理
(1) 資助課題結束后,必須向實驗室提交學術論文與結題報告(模板見附件),紙質版一式兩份,所在單位蓋章后郵寄至合作者處,電子版發(fā)送至聯系方式地址。
(2) 申請者需嚴格按照要求完成課題,實驗室主任有權根據課題進展執(zhí)行情況暫時終止或取消基金資助。
(3) 開放課題研究成果雙方共享。申請人在發(fā)表學術論文及專利成果中應署名“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理化技術研究所)Key Laboratory of Photochemical Conversion and Optoelectronic Materials, TIPC,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并注明該成果受到本實驗室資助。
附件1: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課題組聯系方式
附件2: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申請書
附件3: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使用規(guī)定
附件4: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開放課題結題報告
征集時間:至2013年5月15日
征集要求:請參考附件格式要求申報
聯系人:王麗君 (實驗室秘書)
電話:010-82543626
E-mail:guanghuaxue@mail.ipc.ac.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中關村東路29號,10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