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四川省發(fā)展改革委就《關于進一步調整我省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到,根據(jù)不同季節(jié)電力供需形勢和負荷特性,按季節(jié)對峰平谷時段進行調整。
調整后的峰平谷時段分別為:
春秋季(3-6、10、11月):高峰時段:10:00-12:00、17:00-22:00;平段:8:00-10:00、12:00-17:00;低谷時段:22:00-次日8:00;
夏季(7、8、9月):高峰時段:11:00-18:00、20:00-23:00;平段:7:00-11:00、18:00-20:00、23:00-次日1:00;低谷時段:1:00-7:00;
冬季(12、1、2月):高峰時段:10:00-12:00、16:00-22:00;平段:8:00-10:00、12:00-16:00、22:00-24:00;低谷時段:0:00-8:00;
根據(jù)四川省各季節(jié)用電負荷實際,取消冬季(12月、1月)尖峰電價,將夏季(7、8月)尖時長由2小時調整為3小時,并根據(jù)氣溫情況建立靈活尖峰電價機制。
調整后的尖峰時段為:
7、8月:13:00-14:00,21:00-23:00。
其他月份日最高氣溫≥35℃時,啟動尖峰電價,尖峰時段與7、8月一致。
詳情如下:
《關于進一步調整我省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為服務新型電力系統(tǒng)建設,引導電力用戶更好響應電力系統(tǒng)調峰需求,按照《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21〕1093號)要求,結合現(xiàn)階段我省電力供需形勢、負荷特征、新能源發(fā)展以及省間購電等情況,省發(fā)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關于進一步調整我省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jù)工作進度安排,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期限為: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3日。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通過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提出意見建議。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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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