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相關統(tǒng)計,2019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由于動力電池問題所引起的召回數(shù)量為6217輛,占到2019年新能源汽車召回總量的18.68%。而在2020年上半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召回總量為14282輛(含商用車),但僅僅是有3596輛商用車由于動力電池問題引起的召回。由此可見新能源汽車、尤其是新能源乘用車在安全性方面正在穩(wěn)步提升。
2020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車由于動力電池召回情況
召回事件一:
一汽客車(大連)有限公司根據(jù)《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2020年6月24日,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20年6月30日起,召回2017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31日生產的解放CA5020XXYBEV31、CA5040XXYBEV31型兩款純電動廂式運輸車,共計3196輛。
本次召回范圍內車輛,由于動力電池供應商江蘇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制造過程中的以下原因導致電池包內單體一致性差問題:1、分容工序中電芯周圍環(huán)境溫度直接影響了容量測試的準確性;2、電芯與電芯的擺布密度過大;3、溫控系統(tǒng)能力不足等。造成車輛運行、充電、停放過程中,動力電池因電池單體一致性差導致熱失控,從而引起動力電池自燃,存在安全隱患。
一汽客車(大連)有限公司將對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免費采取以下召回措施:1、將電池包拆箱后,記錄所有單體電池的單體電壓數(shù)據(jù),將所有壓差在300mv以上的電池更換;2、將電池包拆箱后,檢查所有單體電池的外觀,將所有外觀有問題(生銹、漏液等)的電池更換;3、對壓差在300mv以內的電池進行均衡維護,對于均衡維護后一致性達不到要求的電池進行更換;4、對于完成電池均衡維護的電池包進行充放電檢測及進行氣密性檢測,達到出廠檢驗標準的方可出廠;5、優(yōu)化BMS(電池管理系統(tǒng))控制策略,以消除安全隱患。本次召回活動是在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啟動缺陷調查情況下開展的。受調查影響,一汽客車(大連)有限公司決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召回事件2:
2020年6月24日,珠海廣通汽車有限公司根據(jù)《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召回部分CC1M系列純電動城市客車,共計400輛。具體信息如下:
(一)自2020年7月1日起召回部分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9月30日生產的CC1M系列部分GTQ6105BEVB6車型,共計200輛。本次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因搭載深圳市沃特瑪電池有限公司制造的部分動力電池存在內部短路發(fā)熱風險,極端情況下會導致電池熱失控,引起車輛起火冒煙,存在安全隱患。
(二)自2020年7月1日起召回部分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9月30日生產的CC1M系列部分GTQ6105BEVB7車型,共計200輛。本次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因搭載廣州鵬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部分動力電池散熱系統(tǒng)設計存在缺陷,導致動力電池模組在充電和運行過程中溫度過高,長時間運行后存在電芯壓差大、漏液風險,存在安全隱患。珠海廣通汽車有限公司將免費為召回范圍內的車輛更換整車動力電池系統(tǒng),以保障車輛正常運營,消除安全隱患。
動力電池為何直接影響到新能源汽車的安全性?
動力電池是新能源汽車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而新能源汽車起火絕大部分又是由動力電池所引起的,這其中最為關鍵的要素就是熱失控導致的安全隱患,這與電芯等核心部件的制造工藝也有緊密的關聯(lián)。
為了保證新能源車輛的續(xù)航里程,目前無論是三元鋰離子動力電池,還是磷酸鐵鋰離子動力電池都在追求更突出的能量密度和充放電性能,因此對于制造環(huán)節(jié)和制造工藝的要求就更高。而受到設計水平和制造能力等不確定因素影響,部分動力電池或將出現(xiàn)絕緣不良、進入雜質等問題。有些企業(yè)為了降低生產成本,甚至可能將電池管理系統(tǒng)的保護水平降低,嚴重時將會直接引起動力電池起火。
據(jù)悉,由于此前新能源汽車行業(yè)過分依賴補貼等外部因素,造成了部分企業(yè)為了縮短設計時間,在安全性方面進行“偷工減料”,從而達到縮短投產時間的目的。由此,造成了“三電”系統(tǒng)作為新能源汽車安全的核心,卻成為引發(fā)安全問題的重要根源。目前已經有部分新能源汽車企業(yè)著手申請了電動汽車及其熱失控防護方法,希望可以將這種不利的局面盡快克服!
新能源汽車安全性引起監(jiān)管部門重視 管理變得更加嚴格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行業(yè)發(fā)展迅速,但新能源汽車安全問題頻發(fā)、備受關注。為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促進新能汽車產業(yè)健康發(fā)展。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于2019年3月15日正式對外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管理的通知》。
在該通知中明確指出:“動力電池、電機和電控系統(tǒng)等零部件生產者獲知新能源汽車可能存在缺陷的,應按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向市場監(jiān)管總局(質量發(fā)展局)報告,并通報生產者。同時,配合缺陷調查、召回實施等相關工作。新能源汽車生產者應按照要求,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可追溯信息管理制度,落實產品安全主體責任。經調查分析發(fā)現(xiàn)存在缺陷的,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進口缺陷汽車產品,并實施召回。”
而在2019年10月8日,為了強化新能源汽車產品安全召回監(jiān)管,進一步規(guī)范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制度,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再次正式對外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的補充通知》。
在該通知中明確指出:“生產者獲知其生產、銷售或進口的新能源汽車在中國市場發(fā)生冒煙、起火事故的,應在事故發(fā)生后12小時內(如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應在事故發(fā)生后6小時內)向市場監(jiān)管總局質量發(fā)展局報告事故基本信息。生產者應保持車輛處于火災事故救援后的狀態(tài),以便后續(xù)開展火災原因分析和事故深度調查工作。生產者在新能源汽車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應主動排查同型號、同批次或使用同樣零部件的車輛是否存在火災安全隱患。經排查,發(fā)現(xiàn)存在火災安全隱患的,生產者應根據(jù)《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盡快實施召回。”
編輯點評:
我國新能源汽車的安全性問題伴隨著新能源汽車市場的蓬勃發(fā)展,這其實與燃油汽車發(fā)展的規(guī)律是十分相似的,因此不可將新能源汽車與不安全因素進行直接關聯(lián)。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的步入正軌,關于新能源汽車安全性方面的問題將會逐步減少,這離不開市場監(jiān)管部門、行業(yè)參與者們的共同努力,也離不開了廣大新能源汽車消費者的堅定支持。
2020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車由于動力電池召回情況
召回事件一:
一汽客車(大連)有限公司根據(jù)《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2020年6月24日,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20年6月30日起,召回2017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31日生產的解放CA5020XXYBEV31、CA5040XXYBEV31型兩款純電動廂式運輸車,共計3196輛。
本次召回范圍內車輛,由于動力電池供應商江蘇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制造過程中的以下原因導致電池包內單體一致性差問題:1、分容工序中電芯周圍環(huán)境溫度直接影響了容量測試的準確性;2、電芯與電芯的擺布密度過大;3、溫控系統(tǒng)能力不足等。造成車輛運行、充電、停放過程中,動力電池因電池單體一致性差導致熱失控,從而引起動力電池自燃,存在安全隱患。
一汽客車(大連)有限公司將對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免費采取以下召回措施:1、將電池包拆箱后,記錄所有單體電池的單體電壓數(shù)據(jù),將所有壓差在300mv以上的電池更換;2、將電池包拆箱后,檢查所有單體電池的外觀,將所有外觀有問題(生銹、漏液等)的電池更換;3、對壓差在300mv以內的電池進行均衡維護,對于均衡維護后一致性達不到要求的電池進行更換;4、對于完成電池均衡維護的電池包進行充放電檢測及進行氣密性檢測,達到出廠檢驗標準的方可出廠;5、優(yōu)化BMS(電池管理系統(tǒng))控制策略,以消除安全隱患。本次召回活動是在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啟動缺陷調查情況下開展的。受調查影響,一汽客車(大連)有限公司決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召回事件2:
2020年6月24日,珠海廣通汽車有限公司根據(jù)《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召回部分CC1M系列純電動城市客車,共計400輛。具體信息如下:
(一)自2020年7月1日起召回部分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9月30日生產的CC1M系列部分GTQ6105BEVB6車型,共計200輛。本次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因搭載深圳市沃特瑪電池有限公司制造的部分動力電池存在內部短路發(fā)熱風險,極端情況下會導致電池熱失控,引起車輛起火冒煙,存在安全隱患。
(二)自2020年7月1日起召回部分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9月30日生產的CC1M系列部分GTQ6105BEVB7車型,共計200輛。本次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因搭載廣州鵬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部分動力電池散熱系統(tǒng)設計存在缺陷,導致動力電池模組在充電和運行過程中溫度過高,長時間運行后存在電芯壓差大、漏液風險,存在安全隱患。珠海廣通汽車有限公司將免費為召回范圍內的車輛更換整車動力電池系統(tǒng),以保障車輛正常運營,消除安全隱患。
動力電池為何直接影響到新能源汽車的安全性?
動力電池是新能源汽車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而新能源汽車起火絕大部分又是由動力電池所引起的,這其中最為關鍵的要素就是熱失控導致的安全隱患,這與電芯等核心部件的制造工藝也有緊密的關聯(lián)。
為了保證新能源車輛的續(xù)航里程,目前無論是三元鋰離子動力電池,還是磷酸鐵鋰離子動力電池都在追求更突出的能量密度和充放電性能,因此對于制造環(huán)節(jié)和制造工藝的要求就更高。而受到設計水平和制造能力等不確定因素影響,部分動力電池或將出現(xiàn)絕緣不良、進入雜質等問題。有些企業(yè)為了降低生產成本,甚至可能將電池管理系統(tǒng)的保護水平降低,嚴重時將會直接引起動力電池起火。
據(jù)悉,由于此前新能源汽車行業(yè)過分依賴補貼等外部因素,造成了部分企業(yè)為了縮短設計時間,在安全性方面進行“偷工減料”,從而達到縮短投產時間的目的。由此,造成了“三電”系統(tǒng)作為新能源汽車安全的核心,卻成為引發(fā)安全問題的重要根源。目前已經有部分新能源汽車企業(yè)著手申請了電動汽車及其熱失控防護方法,希望可以將這種不利的局面盡快克服!
新能源汽車安全性引起監(jiān)管部門重視 管理變得更加嚴格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行業(yè)發(fā)展迅速,但新能源汽車安全問題頻發(fā)、備受關注。為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促進新能汽車產業(yè)健康發(fā)展。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于2019年3月15日正式對外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管理的通知》。
在該通知中明確指出:“動力電池、電機和電控系統(tǒng)等零部件生產者獲知新能源汽車可能存在缺陷的,應按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向市場監(jiān)管總局(質量發(fā)展局)報告,并通報生產者。同時,配合缺陷調查、召回實施等相關工作。新能源汽車生產者應按照要求,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可追溯信息管理制度,落實產品安全主體責任。經調查分析發(fā)現(xiàn)存在缺陷的,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進口缺陷汽車產品,并實施召回。”
而在2019年10月8日,為了強化新能源汽車產品安全召回監(jiān)管,進一步規(guī)范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制度,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再次正式對外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的補充通知》。
在該通知中明確指出:“生產者獲知其生產、銷售或進口的新能源汽車在中國市場發(fā)生冒煙、起火事故的,應在事故發(fā)生后12小時內(如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應在事故發(fā)生后6小時內)向市場監(jiān)管總局質量發(fā)展局報告事故基本信息。生產者應保持車輛處于火災事故救援后的狀態(tài),以便后續(xù)開展火災原因分析和事故深度調查工作。生產者在新能源汽車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應主動排查同型號、同批次或使用同樣零部件的車輛是否存在火災安全隱患。經排查,發(fā)現(xiàn)存在火災安全隱患的,生產者應根據(jù)《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盡快實施召回。”
編輯點評:
我國新能源汽車的安全性問題伴隨著新能源汽車市場的蓬勃發(fā)展,這其實與燃油汽車發(fā)展的規(guī)律是十分相似的,因此不可將新能源汽車與不安全因素進行直接關聯(lián)。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的步入正軌,關于新能源汽車安全性方面的問題將會逐步減少,這離不開市場監(jiān)管部門、行業(yè)參與者們的共同努力,也離不開了廣大新能源汽車消費者的堅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