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風電儲能又有新進展。據能見APP報道,此前備受業(yè)內關注的湖南風電被要求配20%儲能一事又有最新進展:其風儲項目或將采取租賃模式。
所謂租賃模式即國網湖南電力公司租賃儲能企業(yè)的儲能設備然后轉租給風電開發(fā)企業(yè)。
其實對于湖南而言這種模式并不陌生,湖南首個電池儲能電站——長沙電池儲能電站采用的就是電池本體租賃模式。
在這種租賃運營模式中,被租賃的只有電池廠家(科陸)的電池,其余諸如pcs等其他服務均由國網湖南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買單,再轉租給國網湖南電力公司用于儲能電站。
值得注意的是國網湖南綜合能源服務公司是由國網湖南電力公司發(fā)起成立的,也就是說這種租賃模式其實是儲能電池供應商跟電網的交易,看似三方參與實際上可以說是兩方交易。
而若此次湖南風儲項目采用租賃方式的傳言屬實,那將實現真正的三方參與的租賃模式。
一位資深業(yè)內人士告訴能見,“這種模式等于三方共擔風險,畢竟儲能電站建設成本高昂,對于風電開發(fā)企業(yè)確實是很大的負擔。不過這種模式雖然可以為風電企業(yè)減負,但如何確認和劃分三方的責任與利益是這種租賃模式成否長久的關鍵”。
所謂租賃模式即國網湖南電力公司租賃儲能企業(yè)的儲能設備然后轉租給風電開發(fā)企業(yè)。
其實對于湖南而言這種模式并不陌生,湖南首個電池儲能電站——長沙電池儲能電站采用的就是電池本體租賃模式。
在這種租賃運營模式中,被租賃的只有電池廠家(科陸)的電池,其余諸如pcs等其他服務均由國網湖南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買單,再轉租給國網湖南電力公司用于儲能電站。
值得注意的是國網湖南綜合能源服務公司是由國網湖南電力公司發(fā)起成立的,也就是說這種租賃模式其實是儲能電池供應商跟電網的交易,看似三方參與實際上可以說是兩方交易。
而若此次湖南風儲項目采用租賃方式的傳言屬實,那將實現真正的三方參與的租賃模式。
一位資深業(yè)內人士告訴能見,“這種模式等于三方共擔風險,畢竟儲能電站建設成本高昂,對于風電開發(fā)企業(yè)確實是很大的負擔。不過這種模式雖然可以為風電企業(yè)減負,但如何確認和劃分三方的責任與利益是這種租賃模式成否長久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