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從國家發(fā)改委獲悉,國家發(fā)改委、能源局印發(fā)《關于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根據地方政府意愿和前期工作進展,結合各地電力供需形勢、網源結構和市場化程度等條件,選擇南方(以廣東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東、福建、四川、甘肅等8個地區(qū)作為第一批試點,加快組織推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2018年底前啟動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
《通知》明確,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原則上應按現有電力調度控制區(qū)(考慮跨省跨區(qū)送受電)組織開展,具備條件的地區(qū)可積極探索合并調度控制區(q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原則上應按現有電力調度控制區(qū)(考慮跨省跨區(qū)送受電)組織開展,具備條件的地區(qū)可積極探索合并調度控制區(q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成熟一個,啟動一個。